为配合我国家领导人访问智利,应外交部要求并报商务部,我会拟于6月上旬组织中国企业家代表团出访智利,期间举办“中智企业家委员会第五次年会”, 随后代表团拟访问德国,开展相关考察活动。目前报名工作已接近尾声。
近日,我会发现有中介机构采用不法手段,盗用我会通知内容,甚至冒用商务部名义组织企业家参团并承诺可与领导人合影、握手,收取高额参团费,费用从十几万到几十万不等。上述行为严重影响了我会声誉,也损害了广大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此,我会特严正声明如下:
1、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商务部主管、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性、非营利专业社会团体。仅接受商务部或有关部委委托,配合完成国家领导人出访任务,所有组团工作均由我会自行完成,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团,凡是自称受我会委托组团并收取高额参团费用的均属冒名顶替的非法行为。
2、我会此次组团出访工作属于非商业行为,从未承诺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与国家领导人合影、会见等事宜。凡是承诺企业可以与国家领导人合影、会见等事宜的,均属冒名不法行为。
3、我会所发送的与组团有关的通知均有红头格式、我会公章及指定联系人。如无我会红头、公章及不留联系人只留电子邮箱的,均属冒名不法行为。
4、对于以上冒名不法行为,我会将进一步核实调查,并追究冒用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请广大企业提高警惕,及时向我会核实,并欢迎广大企业向我会举报各类冒名不法行为。
我会联系人:刘庆锋,宋威娜
电 话:+86-10-65978791, 65978801-310
传 真:+86-10-65978210
邮 箱:songweina@cciip.org.cn ; liuqingfeng@cciip.org.cn
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